应城市中医医院向社会服务承诺
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,规范医疗行为,促进我院医疗质量、服务质量的提高,使病人满意,社会放心,构建和谐医院,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: 一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。为患者提供热情、周到、优质、便捷的服务。做到着装整齐,挂牌上岗,严格推行病人选择医生的制度,使用文明用语,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的提问和咨询,杜绝“生、冷、硬、推、顶”行为。 二、认真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,医生对患者认真负责,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,以优良的医疗技术水平尽最大的努力为病人解除病痛。 三、做到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,不做重复和不必要的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,坚决杜绝多收费、乱收费现象,对常用药品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检查费公开公示,严格控制医药费用。 四、端正医德医风,廉洁行医、诚信服务,不以医谋私,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,不收红包,不接受患者及家属钱物、宴请,除医院设立的收费科室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收费,凡违反规定者,一经查实,除退还所收钱物外,另处以3倍罚款。 五、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,为病人保守秘密,不泄漏病人隐私。 六、及时应答患者的投诉,尊重患者、理解患者、让患者满意在医院。医院公开投诉电话、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,力争创办群众满意、社会满意、政府满意的医院。投诉电话:0712—3220871(客户服务中心)、3222569(院办)。 |